欢迎访问中国-南浔区政府门户网站! 依申请公开 | 申请跟踪 | 政策咨询 | 投诉举报
高级搜索>>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工作互动详情
政策咨询
提问人:  
提问时间:  
联系电话:  
住址/工作单位:  
电子邮件:  
标题:  
政策咨询内容:
我是同心村村民,今年53岁,女,未有工作,患冠心病多年,未能从事体力劳动。09年12月份,身体越来越不行,现住进湖州中心医院 ,医生检查相当严重,并且开出病危通知单。医生马上进行了支架手术,并且还要做一次。本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可是医院告之南浔的农村合作医疗不能报销支架的材料费,其他地区都可以。我这个手术,支架的材料费用是大头(占85-90%),如果这个扣除的话,那合作医疗报销,就没有多少钱了。现在丈夫到处借钱,可是费用实在太大,总的要9-10w,我们实在承担不起。后来去农村合作医疗打听:2010年南浔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支架等材料费用,请领导能够帮助,给我们帮助,适当报销费用,救救我们。
 
回复单位:
 
回复时间:
 
回复内容:
    南浔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是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的。南浔区和其他县区是按照上级要求因地制宜制订政策,总体来看南浔、吴兴两区报销水平基本持平,要突破地区差异而在新农合上使农民实现保障均等化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丁女士所说的心脏病患者治疗时需要进行支架手术,植入性材料比多,故自费部分较多,考虑到其医疗费用金额较大,且是农保续保人员,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的医疗费用可以在明年报销,也可申请新农合困难救助。
 
 
 
 
 
 
南浔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南浔区政府信息中心建设管理 2008 版权所有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